4 允许的服装
4.1 所有服装及装备必须符合世界橄榄球规章第12条的规定。
4.2 球员穿着上衣、短裤、内衣、袜子和球鞋。球衣袖子的长度必须延长到由肩部至肘部的中点位置。
4.3 允许穿着的项目:
a. 球员可以穿着有弹性或压缩材料制成的可洗护垫。
b. 护胫。
c. 球员可以在袜子里穿着护踝。护踝不能高过胫长的三分之一,而且,如果是坚硬的,必须由金属以外的材料制成。
d. 露指手套。
e. 垫肩或认可的胸垫
f. 护齿或牙齿保护物。
g. 头盔。
h. 绷带,包扎物,薄胶带或类似材料。
i. 眼镜。
j. 鞋钉,包括模压橡胶,附着在鞋底上。
k. 在短裤和袜子内穿着单一侧缝线的棉混纺长紧身裤。
l. 长度头巾或覆盖物,只要它们不会对佩戴者或其他球员造成危险。
m. 球员监控设备
4.4 禁止穿着的项目:
a. 球员不许穿着染有血迹的任何项目。
b. 球员不许穿着尖、锐、粗糙磨擦的任何项目。
c. 球员不许穿着含有带扣、夹子、环圈、铰炼、拉链、螺丝、栓子、坚硬材料或本规则所不允许的其他突起物。
d. 珠宝首饰。
e. 手套。
f. 缝有填充物的短裤或长紧身裤。
g. 任何通常在规则上允许的项目,但是裁判认为有可能造成伤害。
h. 通讯机具。
4.5 裁判在任何时间,都有权决定球员穿着的部份是危险或违法的。如果裁判认为穿着是危险或违法的,裁判必须命令该球员除去那些物品。该球员在除去该穿着的项目之前,是不许参加当场比赛的。
4.6 如果在赛前检查装备时,比赛执法人员已经告诉某球员他正佩着规则禁止的衣物,然后发现该球员仍然穿着该衣物在赛场上,该球员必须被以恶劣行迹驱逐离场。 罚则:罚踢
4.7 裁判员不可允许任何球员离开比赛面积去更换衣着装备,除非该衣着装备染有血迹。
请参阅WORLD RUGBY规章第十二条: https://playerwelfare.worldrugby.org/reg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