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吸评估
评估呼吸时,请确保气道打开。花 10 秒钟时间判断伤者呼吸是否正常。
- 打开气道。
- 观察胸部起伏。
- 脸部贴近伤者,倾听伤者呼吸。
- 用脸颊感觉呼出的气体。
打开气道,通过观察、倾听和感觉 等方式检查呼吸(最多 10 秒钟)。
评估伤者呼吸时,需考虑以下问题:
- 通过观察、倾听和感觉的判断,伤者是否还有呼吸?
- 伤者呼吸是否“正常”?
- 伤者呼吸是否规律?
- 伤者呼吸是否过快 (>25 bpm) 或过慢 (<10bpm)?
- 胸部两侧起伏是否均等?
- 伤者脸色发红还是发青?
失去知觉、呼吸紊乱缓慢的伤者应视为心搏停止,需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