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 Mark
原则
一种在球员自己的22内通过直接接住对手踢来的球停止比赛的方式。
MARK的取得
17.1 为了得到一个mark,球员必须:
a. 在接球时或在空中接球落地时,至少有一只脚在自己的22公尺线上或线后;和
b. 在球碰到地上或其他球员之前,直接接到飞越22 公尺线垂直面的对手的踢球;和
c. 同时喊“mark”。
17.2 即使球被接住前击中球门柱或横杆,球员也可以取得mark。
17.3 当mark被正确取得时,裁判立即停止比赛,并判给控球队一个自由踢。
17.4 Mark不得从开球或得分后的重新开始开球做成。
MARK之后重新开始比赛
17.5 球员取得mark后会获得自由踢(依照规则20)。
17.6 如果球员在要mark点的同时受伤,并且无法在一分钟内做出自由踢,。队友可以要自由踢。
17.7 自由踢在以下位置进行:
Mark的地点 | 自由踢的位置 |
---|---|
22公尺之内 | 在相对应mark取得的地点,但距离阵线至少五公尺。 |
极阵内 | 在相对应取得mark的五公尺在线。 |